(2019年 1月1日 )
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深圳焊工协会。 官网:http://www.szhgxh.cn
第二条 本会由本市焊接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、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。
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,当好政府部门参谋发挥各种积极因素、协调行业有关重大问题。
第四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:深圳市。
深圳焊工协会业务范围、活动原则:
加强行业服务、行业自律、行业代表、行业协调: 组织行业培训、技术咨询、信息交流等;
遵循“自主办会”原则,工作自主、人员自聘、经费自筹。
深圳焊工协会会 员
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。
申请加入本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自愿加入本会;
(二)承认本会 ;
(三)本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;
(四)应持有深圳焊行业相关证件;
深圳焊工协会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审核同意,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
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查阅本会章程、规章制度、会员名册、理事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会议纪要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;
提议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深圳焊工协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遵守本会的会规;
( 执行本会的决议;
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;
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、市场份额等优势,限制其他会员在本会中发挥作用。
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,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。
会员如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经理事会确认,视为自动退会。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本会章程的,经协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,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。
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,可提出申诉,由会长作出答复,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后答复。
深圳焊工协会组织机构、负责人
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
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、副会长和管理员。
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章程的规定,忠实履行职责,维护本会的权益,遵守下列行为准则:
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,不越权;
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;
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。